董氏基金會昨指出,電子菸檢舉案由2011年39件,激增至2014年的670件,今年才過一半,更暴增至4436件。該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指出,過去違法菸品都隱藏在拍賣網中販售,現在業者直接挑戰法規,架設專屬網站、開設連鎖實體店面,全台連鎖多達7間,還在網路公開宣傳「電子菸吧」開幕,更有擁菸團體號召在高雄的痞子英雄紀念遊樂園辦「電子菸趴」,所幸場地最後並未借成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電子菸猖獗-董氏籲房屋貸款修法管理-215006846.html



衛生福利部自2009年3月起,將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菸納入《藥事法》,目前國內未核准任何電子菸產品,而未經核准擅自製造、輸入或販賣都屬違法,製造或輸入者可處10年以下有負債整合期徒刑,貸款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,販賣、供應者則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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